首先,拘留有几种?
拘留有三种: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
司法羁押:主要是指法院对严重妨碍民事、行政、刑事诉讼的人在一定期限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手段。其法律基础是程序法。拘留期限在15天以下。
行政拘留:是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行政拘留一般在15天以下。合并处罚的,最长不得超过20日。其法律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律紧急情况时,暂时剥夺犯罪分子或重大嫌疑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方法。其主要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这就是我们今天讨论的内容。
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都是处罚的结果;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也是一个过程。所以,首先要明白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拘留。
人被关押在哪里?
无论是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还是检察机关侦查的案件(以下仅以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为例),被羁押人都将在羁押后24小时内送往看守所羁押。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但无法通知或者通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恐怖活动的犯罪可能妨碍侦查的情形除外。在妨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在此人被带走之前,家属应阅读逮捕此人的警察局或刑警队的文件。如果一天后没有消息,家属可以查询拘留情况。
刑事拘留最长是几天(案子在公安局)
37天。《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3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报批时间可延长1至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串谋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报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因此,在拘留后的第三天、第七天或者第三十天,公安机关必须向检察院提出审查批准逮捕的申请。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的批准书后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
实践表明,刑事案件证据的收集主要集中在逮捕前的30天甚至28天。家属可以早点找律师,因为只有律师才能见嫌疑人。可以委托全体律师,也可以先委托单次会议。
刑事拘留期满后,有三种可能的结果:一是公安机关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释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二是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及时告知检察院执行情况。对需要继续侦查,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予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三,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
批准逮捕要多久?(案子还在公安局)
批准逮捕后进入侦查羁押阶段。侦查羁押期限是指检察院批准逮捕至侦查终结之间的办案期限,不包括提前刑事拘留时间和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间。具体的侦查羁押期限如下:
(一)一般侦查羁押期限: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
(二)延长侦查羁押期限:①案情复杂的一般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二)重大、复杂案件的羁押期限:下列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犯罪集团案件;(三)重大、复杂的流窜作案案件;(四)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三)重大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④特殊侦查羁押期限:对于因特殊原因不宜长期审理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NPC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理。
(三)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有其他重点犯罪行为的,从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注意,如果犯罪嫌疑人在侦查期间又犯其他重点罪行,公安机关将决定重新计算侦查期限(2+1个月),不需要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需要报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备案,人民检察院可以监督。
(四)不计算侦查羁押期限:①犯罪嫌疑人不告知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侦查,侦查羁押期限从查明其身份之日起计算。(2)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间。
上述时间只是法律规定的最长侦查羁押期限。侦查机关可以依据案件需要,在法定侦查羁押期限内迅速移送审查起诉。不是每个案子都需要这么长的过程。
审查和起诉阶段(案件提交检察院)
侦查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后,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侦查阶段结束后,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公安机关经历侦查,将案件的全部证据材料提取、固定、归档,然后将案卷移送检察院,由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向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内作出决定,可能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变更管辖的,审查起诉期限从变更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正在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人民检察院对第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审判阶段(案件进入法庭)
一审审期最长20个月,二审审期最长4个月。
一审审判的期限
首先,快速切割程序
1、普通速裁程序10天内审结。
2、可能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在15日内审结。
二、简易程序
1、普通简易程序在15日内审结。
2、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5个月缔结。
三、一般程序
1、正常2个月内结案。
2、2个月不能完成的,延长至3个月。
3、可能被判处死刑的,6个月内审结。
第四,补充侦查
在庭审过程中,需要补充庭审所必需的证据或者补充调查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行收集证据、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请求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予以协助;也可以书面要求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补充证据。
1.首次建议补充侦查的期限为一个月。
2.补充侦查后重新计算审限。
3.第二个建议是补充侦查一个月。
4.补充侦查后重新计算审限。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补充侦查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而不是监察机关或公安机关。庭审中公诉人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每次不得超过一个月。
二审审理期限
1.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或者抗诉,应当在两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案件(第四类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报最高法批准。
2.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和抗诉的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检察机关第二审规则第四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收到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查阅案卷的通知后,可以查阅或者调取案卷材料,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一个月内不能办结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延期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