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魏
昨天有分析说,古人对新房的热情不如现代人。那么新的问题来了。古人是怎么做洞房的?
(1)听房
《还珠格格》的第二个结局是魏紫和尔康、燕子和梅在洞房里结婚。在燕子和梅独处的房间外面,一大批朋友和朋友,如刘清、刘虹和肖剑,聚集在一起,兴致勃勃地偷听他们的私人谈话。
这个场景就是“听音室”。
图/电视剧《朱桓公主》第二部(1999)中“听音室”的一个场景。图为该剧截图。
《韩曙》说:“新婚之夜,我在窗外偷听新人的言语和动作,觉得很好玩。”
清代黄玄祖《游梁杂记一内气案》说:“论风俗,听房为吉兆,迷信。”
可见这种习俗由来已久,至今仍很普遍,在影视剧中也有所表现。
(2)虐郎
如上所述,绝大多数默认的“闹洞房”就是“闹新娘”,但在一些朝代的北方地区,也有闹新郎的婚礼习俗。
《酉阳杂记》曾记载:“北朝婚礼,夫拜亭,婆家女子聚完,各取棍打夫取乐。”
丈夫只有忍受殴打,才能证明自己是个好人。在历史背景下,这似乎是少数地区的野蛮习俗;不过,以今天的眼光来看,这种婚俗似乎有点“女权主义”。
汉代也有新郎被杀的案例:
“汝南张苗,将杜家叔娶一女子,酒后戏作,张苗缚杜氏捶二十。再吊手指,书生死了。鱼宝肯定地说,‘酒后游戏,无意被贼害,应减死罪。’”(英绍《风俗通》)
故事大意是新郎的一个好朋友在婚宴上喝多了,把新郎绑起来打,新郎死了。
(3)调笑
本来做婚礼是一种庆祝,但很多时候用言语调戏新娘成了一种陋习。
阿津男子葛洪记录了当时洞房的烦恼:“庶人有玩女之法。在亲人面前,提难听的话,慢慢责备,是可鄙的。”(《抱朴子,病》)
当着所有人的面问新娘一些“下流”的问题,让她难堪。调侃的话很猥琐。
阿明田义衡记载了徽州府(今安徽歙县)的婚俗:“当一个新娘被介绍时,所有的亲戚都取笑她。”
清代徐克的《清钞》中还有一段:“新娘子进洞房时…一个大人吵吵闹闹的房间,或者评论新娘的头和脚,或者用新娘的粉涂别人的脸,她随意挑逗,制止。”
俗话说“说什么都不要笑”,在洞房闹事是中国为数不多的男人可以随意调戏女人而不用承担道德负担的场合。他们怎么能轻易放手呢?
(4)戏妇
不仅仅是语言,还有身体接触。
在男女互不亲吻的中国,已婚男人除了老婆,通常没有机会接触其他正经年轻女人。新房只是给男人提供了一个宣泄情欲的泄洪道。
北宋末年,庄绰写《鸡肋》描述吴郡人闹洞房的习俗:
“如民之妇,不必遮掩,任人纵亲。那人虽然可怜他,他也高兴,但并不觉得有错。”
“同情”是礼貌。
西晋的葛洪说:“可惜不能戒酒,不然双脚倒挂,会流血断腿的!”(《抱朴子,病》)
明代的杨慎在《丹引杂记:玩女人》中更进一步;
“这个世俗…已婚女人的家。新老公避而不见,一群男人争戏抢新娘,这叫逗。或穿上衬裙针扎其皮,或脱鞋调理其足。在庙里见的女人,和住在城门的妓女是一样的。”
脱掉衣服和鞋子,用针扎皮肤,用脚玩…女演员越来越肆无忌惮,更美其名曰“逗亲戚”。可悲的是,新郎和新娘都对这一切无可奈何。
(5)游戏
闹洞房也是古代最重点的性教育场合。它对新人(主要是新娘)的性启蒙主要是通过与性相关的游戏来完成的。
很多洞房游戏的初衷就是模仿各种性行为。比如泡一杯酒,合上茶,一起吃苹果,蒙着眼睛摸索。
应该说这些由已婚人士发起的游戏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向新人普及生理知识的作用。但凡事过犹不及,游戏过犹不及,是对新娘身心人格的侮辱,就是丑男集体耍流氓。
参考资料:
尚·。做婚房。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0。
李惠。古代婚恋杂谈。合肥:黄山书店,1986年。
黄。《不笑不聊:现代中国男性世界的戏谑、情欲与身体》,台北:联经出版公司,2016年。
杨树达,《汉代婚丧习俗考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