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咸宁日报】
全媒体记者黄兰芬
袖珍咸宁报告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近日发出通知,调整2022年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7月1日起,我市职工每月最高可缴存住房公积金4686元,每月最低需缴存166元。
据了解,咸宁2022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是依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确定的。
依据2021年咸宁市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确定2022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再按照最高月缴存比例12%计算2022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限。
依据《有关2021年调整湖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确定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照月最低缴存比例5%计算,2022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66元。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应当每年核定和调整一次。缴存单位应当依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调整职工当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一经确定,在调整的一年内不得变更。
另据了解,2022年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和最低月缴存额将在2021年基础上提高。每月最高存款金额从4510元上调至4686元,每月最低存款金额从138元上调至166元。
编辑:丁
编辑:向东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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