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没有超过60分贝,
又不违法,你不用再找我了~”
这是楼上邻居对楼下邻居说的话。
而且是一个“公职人员”说的这句话。
图片来源:知乎
听到这句话后的第一反应
每个人都必须像我一样。
(一脸把持不住)
这句话出自公职人员。
尊重国家公务员的大概思路
我们不能说她说的不对。
真的是这个吗?
“如果家庭生活的噪音不超过60分贝,就不违法。”
再仔细读一遍这个句子。
我们实际上可以读出它的另一层意思。
楼上的母亲真正想说的是:
只要我家的声音不超过60分贝。
即使这会给你带来非常严重的问题。
那我也是完全无辜的。
我的孩子不需要约束。
……
之前我们在楼上遇到不懂法的。
他们最多只能说:
在我家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你无权干涉我。
不可理喻,至少带点不可理喻的可爱。
但是现在有一个懂法律的人
直接用法律来纠正自己的言行。
那是烧烤吗?
我们只能哑巴吃黄连。
具体说一下吧。
家里的声音不在法律标准之上吗?
合法吗???
法律解释
噪声标准的设定本身就是一种包容机制,适用于大多数普通人的感知能力。比如声学质量标准规定,居住建筑等I类区域的噪声夜间不超过45分贝,白天不超过55分贝。注:本规定是指开窗环境中的噪声级。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中也有室内允许噪声级标准:白天不应超过45分贝,夜间不应超过33分贝。注:本标准是指窗户封闭环境下的噪声水平。
*白天:6:00-22:00;晚上:22:00-6:00。
这两个标准的结合意味着:
我睡在卧室里,窗户开着。这时候外界的声音环境是45分贝,但是这个声音并不能让我安静的入睡,于是我起身关上了窗户。此时室内的声音环境保持在33分贝,我终于感到安静,睡着了。换句话说,国家通用标准是人耳在33分贝左右能获得安静的环境。
研究结果表明:
①持续40dB的噪音可影响10%人的睡眠;
②70dB可影响50%;
③40dB的突发噪音可惊醒10%的人;
④60dB的突发噪音可惊醒70%的人。
(来源:噪音控制技术,作者:许婧)
综上所述,以上两个定律的噪音标准告诉我们,当房间关闭时,你可以享受自己安静的私密空房间,大约33分贝。如果开窗,邻居家的噪音标准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相关标准。这就是问题所在。如果关窗,我家的声音还是33分贝以上。邻居到底违法不违法?
这是有关房子本身的隔音能力。《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的约束对象是开发商。他们盖房子,需要有最大概的承诺,房子隔音质量达标。很明显,这就是现在的矛盾。楼下即使门窗紧闭,也挡不住33分贝以上的噪音。
所以从法律角度来说,楼上的噪音只要不超过开窗环境下的声环境质量标准,确实不违法。就是这种漏洞让很多人无语。
道德解释
但我们针对噪声的主要法律不是这两部法律,而是另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条全社会应当增强噪声污染防治意识,自觉减少社会生活中的噪声排放,积极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活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噪声污染防治氛围,共同维护和谐安宁的生活环境。
第六十五条家庭及其成员应当培养降低噪声的良好习惯,通过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饲养宠物等日常活动,尽量避免噪声对周围人的干扰,通过互谅互让解决噪声纠纷,共同维护声环境质量。
第七十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者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噪声扰民,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举报或者投诉,接到举报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这三条定律哪一条不是在语重心长的告诉我们,邻里生活并不完全被冰冷的数字标准束缚,而是有一种同理心的相互理解和体谅。更何况上述案例出自一位公职人员。如果公职人员本身没有同理心,不懂得互相理解,人人有责,人人参与,那我们去找谁谈?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如果每个人都是靠说“我没有犯法”活着,那么到最后,有的人只会被逼到绝路。即这类公职人员的存在导致了社会不和谐因素的缓慢增长。你不理解别人,别人凭什么理解你?这是最简单的生活道理。如果父母做不到,怎么教育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