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北京高院终审裁定“笔趣阁”商标无效,认定其已成为网络文学领域“盗版”代名词,损害版权管理秩序与公共利益,违反《商标法》。“笔趣阁”自2012年起被广泛用于盗版网站及APP,形成“笔趣阁宇宙”,据统计,此类同名或变种的网站、APP超过1000家, “笔趣阁”从一个具体的盗版网站名称,逐渐演变为了一个庞大的盗版产业符号。据接近阅文集团人士表示,阅文自2022年发起商标无效申请,与“笔趣阁”商标方经历3年拉锯,最终以“笔趣阁”被宣告无效顺利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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